库存车以新车名义销售,属于消费欺诈行为吗
将库存车冒充新车销售,以下特殊情形可能对欺诈认定产生影响。1.商家已履行告知义务:若商家能提供证据(如购车合同、录音、宣传资料)证明其已向消费者明确告知车辆为库存车,则不构成欺诈,消费者无权主张三倍赔偿。2.消费者知情后仍购买:例如,消费者在购车前已通过其他途径知晓车辆出厂时间,仍选择购买,事后不得以此为由主张“被欺诈”。3.库存车无实质影响:如车辆虽存放时间较长,但未出现性能下降、老化等问题,且价格显著低于市场新车价格,法院可能认定消费者在合理预期内接受车辆,不构成欺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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